
格隆汇5月13日丨山高新能源(01250.HK)公告,于2025年5月13日,仪征山高新能源(公司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包人)与联合承包人(即中电建成都院与贵州智慧电力)订立EPC合同,据此,仪征山高新能源同意委聘联合承包人就项目提供有关EPC服务。
项目:江苏省仪征市刘集镇100兆瓦渔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包括(其中包括)项目光伏区域、集电线路、升压站及外送线路的建设。
根据核准装机容量100兆瓦,单价应为约人民币4.16762元每瓦,因此总代价为人民币4.17亿元(暂定,含税)。
项目的发展将使集团能够进一步扩大其于江苏省光伏电站项目的市场占有率。经考虑以上所述,董事认为项目将令集团能够透过于江苏省持续投资、建设和运营光伏项目,扩阔其收益基础以及提高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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